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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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2-03-14    作者:计划财经部     来源: 计划财经部     点击:

全校教职工:

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工作于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开始,为了确保我校教职工顺利高效地办理个税年度汇算,我校与税务机关约定在3月20日至3月30之间办理年度汇算,请各位教职工尽量在此时段内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操作年度汇算。

一、办理方式:

1.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注册登录后,进入“综合所得年度汇算”功能办理。(推荐使用

2.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,需下载个税APP先完成注册。(https://etax.chinatax.gov.cn)

二、年终奖计税方式的选择:

1.全部并入综合所得计税。

2.单独计税。(您可以在APP中进行测算选择更优惠的方式)

三、有以下情况的老师需特别关注汇算清缴:

1.2021年,年中入职、退休的老师,以及退休返聘的老师,可能会存在未足额扣除基本减除费用的情况。

2.有漏报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老师。

3.2021年度月收入波动比较大的老师。

4.2021年度有校外收入的老师。

四、重要提示:

1.建议我校教职工均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试算操作,避免发生漏报收入等纳税风险。

2.不要轻易“申诉”。(“申诉”功能不是正常查询或年度汇算的操作,也不是退税的申请渠道,只适用于本人未取得该笔收入且与发放单位沟通无果的情况。

3.如有漏报2021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,请在汇算清缴前点击系统首页【专项附加扣除填报】补报数据。(注意扣除年度选择2021。)

4.任职受雇单位选择:山西科技学院。

5.如需退税请在个人所得税APP中绑定银行卡,请绑定本人名下中国境内开户的I类账户银行卡,并确保银行卡状态正常,以便快速收到退税款。

税务机关汇算网格员:李玉建 电话 13935690526

扣缴单位汇算联络员:康丽珍 电话 19935178807

计划财经部

2022年3月14日

上一条:关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